合同,协议书等证明文件怎么写怎么做才具有法律效力
一般都有,意思表达清楚就行
双方签署,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意思表示真实,没有欺诈胁迫情形,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,就是有效的。
建议委托律师拟定合同,防范法律风险。
法律依据
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项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
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。
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但是,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。
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另外,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行为无效。
1.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2.双方意思真实有效,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;
3.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。
直白讲就是,俩人把签订的西清楚明确,且没有法律不允许的情形,基本都是有有效的。
在我常的工作,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,对于没有专业接受过法学教育的人,往往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和合同,是有一种的书写要求的,其实并不是这样的。合同法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意思自治,即对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,即合同或者称之为协议,都是同一种意思,法律给予保护,若一方违反双方的约定,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。当然有人会问,既然双方的约定就能作为法作出判决的依据,那为何合同法还要制定那么多条条款?
原因在于,其一,并非双方约定的内容,法都会支持,违反法律规定的事项,法律将不予支持,比如损害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条款,是无效的;其二,在双方对某件事项进行约定时,可能仅仅是对重要的内容进行了约定,而发生纠纷时,双方并未在此之前协商解决方案,而这时合同法即提供了解决方案。当然,如果你翻阅合同法你就会发现,很多条款的表述是,在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,该如何如何,因此双方的约定大于合同法的规定。
上面说了那么多,其实想表达的是,一份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,并不在于你如何书写,如何表达语句,而在于协议的内容,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;签订的主体,是否对自己的行为,有清楚的认识;签订时,对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否是真实的;双方对协议书的内容是否表示一致同意。
这个不难,合同的本质就是民事主体之间的等合意,什么意思呢,就是大家都是自愿的,商量同一件事,达成一致了,这合同就算成立了,法律效力自合意达成那一刻生。
不过确实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会无效,比如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。
比如张三和李四签一份合同,说张三用刀刺李四一下,李四不追究张三的责任,并且李四还要保密。这份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,如果张三真的用刀刺了李四,那么李四有权报警,张三也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。
这是因为,法律赋予合同的这份自由,前提是保障法律自身的威严,如果合同约定的内容跟强制性法律相抵触,那么说明两个人在规避法律,自然不能被许可。
除此以外,之前有效的合同还可以被事后撤销,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。
比如欺诈胁迫显失公趁人之危重大误解等,当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存在这些因素,合同就可以在事后被弱势方主张撤销,当然,这种撤销需要通过诉讼完成。
这里面的原因在于合同的本质,回答的开篇就说了,合同的本质是合意,所谓合意的意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意思,如果张三被李四用刀架在脖子上签了合同,张三的意思表示很明显不是自愿的,这就叫胁迫。再比如,李四骗张三,签了合同就有好处拿,但实际上张三是个文盲看不懂合同,但是他信以为真,签字了。张三的这个签字就可以撤销,因为李四通过欺诈行为骗了张三的意思,这个意思也不真实。
除了前面说的特殊情况之外,合同只要签字就可以生效了,甚至很多合同都不需要落在纸上,口头和行动都可以成立合同。